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招聘公告
为加强京山市消防队伍建设,满足我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01
灭火救援岗位(5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任务;
02
文秘(1名) :
撰写工作材料、总结、宣传等文字工作;
03
消防文员(2名):
从事消防档案管理、系统维护及办公室其他日常事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1.执勤战斗员岗位要求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应在18-28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有一定特长优先;
2.文秘岗位要求男性,22-30周岁,有一定文字功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消防文员岗位男女不限,22-28周岁,已婚,湖北京山籍优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悉应用办公软件,懂基础会计、档案知识。
(五)体能达标,身心健康,无纹身,消防员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通过岗前培训合格后,由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内消防救援站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休息8天,文秘、消防文员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其它日常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荆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标准执行。
四、⼯作待遇和薪⾦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办理社会保险(大队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根据规定要求,给予10天带薪年假。
4.正式录用后,可参照消防员享受相关优待。
(二)工资薪金
1.薪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职业津贴、工龄工资。加班费、补助另行发放。
2.社保费:包含五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正式录用后有薪4000元起,年薪6-8万(含全额社保);文秘、消防文员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正式录用后文秘月薪4600元起,消防文员3600元起(含全额社保)。
4.年终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考核奖(1到2个月工资),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技能等级调整递增。
5.达到规定年限和相应要求,发放职业年金。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 6月19 日至2023年 7月 15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京山市永兴大道15号
联系人及电话:孟丽君 0724-7330001 13044882266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到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六、招录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准考证。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体能测试、文化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笔试占20%、面试占20%的比例。执法辅助、消防宣传人员需进行文化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比50%,文化测试后按照成绩1:1进入面试,最终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
1.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30个/2分)、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100米跑(16秒7以内),体能测试不合格直接予以淘汰。
2.文化测试
主要内容为基本文化水平测试、基本文字能力测试。
3.面试
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4.体格检查
由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单位或招聘⼈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限⼀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单位承担,复检费用自理。
5.政治审查
拟聘用人员应提供由个人户口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为本人及直系亲属历史重大问题、政治表现、犯罪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事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6.公示
考核、政审结束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7.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试用期)。应聘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技能等级和岗位层级予以⼯资定档,确定待遇。同时与劳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京山市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评定为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
特别提⽰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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